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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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严格校园管理,强化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秩序,切实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校园车辆通行许可制度。信息不清、证照不全、车容不整、噪音大、车况差的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第三条 实行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所有车辆,必须按程序接受规范的信息核实、安全检查、登记许可后才能进出校园。

第四条 实行校园车辆进出智能化管理。学校分别在校园进出口安装智能化门禁系统,实现对车辆的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第五条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禁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其他违法驾驶行为。如有违犯,移送辖区交巡警处理。

第六条 严格实行校园内限速管理。校内车辆必须按校园交通标志、标线所示要求行驶,汽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出校门时不得超过5公里。在学生上下学、集体活动等行人集中的时间段要停车让行,确保安全。

第七条 严格规范行车停车行为。校园内的各类车辆,必须按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划分的停车场、停车位有序停放。行驶中严禁超载、超速、飙车、尾随追堵、并排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鸣笛和大声播放音乐,影响校园环境。

第二章通行权限

第八条 通行权限车辆

学院教职员工、人事聘用人员本人,在保卫处登记相关信息后可凭学院统一发放的车辆出入证通行。

第九条 特殊通行权限车辆

1.进校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护送押运车、邮政车等国家规定具有特殊标识的特种车辆等公务车辆,凭标识或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2.食堂、店商的物资、食品配送车(即为学校食堂和商家配送物资、食品的车辆),不能在正常上课期间通行。

第十条 其它情况车辆管理

1.其它临时进出校园的车辆 ,需在门卫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通行。

2.大型货车、工程车原则上不允许入校。确因教学、科研、建设需要进校的,用车单位必须填写申请表,向学校保卫处提出进校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

3.出租车原则上不允许入,搭载我校老、弱、病、残、孕等师生的出租车,经门卫查验相应证件后准予通行。

4.原则上禁止在校园内驾驶燃油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确因需要使用摩托车,需证照齐全,在保卫处审核登记后,方可在校内行驶。

第三章校园车辆通行的申办

第十一条 进入校园车辆的申办,应按规定填写《车辆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保卫处登记入网。

1.学校公务车。由院办核实统一报保卫处。

2.教职工私车。 申请人为教职工本人,需填写《车辆信息表》并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信息。各部门统一提交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保卫处。

3.食堂、商家物资、食品配送车等其它车辆。由学校相关二级主管单位(部门)提交证明及信息材料(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保卫处。

4.快递配送车。需到保卫处提出申请填报信息,上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第四章 停放管理

第十二条 所有进校车辆(包括非机动车)必须在停车场和划定的停车位停放,并做到规范有序,严禁占用通行要道或消防通道。如遇重大活动,由学校保卫处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 各类送货车辆需占用非停车场地临时卸货,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立即离开。

第十四条 原则上不对外停放车辆。 第十五条 违反学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乱停乱靠影响交通安全者,若外来车辆违规停放一次,计入黑名单,以后不准再进入校园;若本校教职工车辆违规乱停乱靠,2018年5月1日前,第一次贴单提醒,第二次在相关工作群里通报,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记2分;第三次锁车并进行教育记3分,第四次后记5分。2018年5月1日后,每违一次记5分。

第十六条 学院大门外广场严禁停放车辆。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8日

更新时间:2018-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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