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答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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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答与问(摘自教育部网站)

1.构建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有何重大意义?

答:中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一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因得不到有效资助,不能顺利完成学业;还有一部分初中毕业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顺利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这些问题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2.构建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构建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资助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建立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助学金,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将安排40亿元,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8亿元资金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每年约资助80万人。

(2)建立奖学金制度。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资金来源为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企业。奖学金主要用于支持品学兼优的学生。

(3)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中等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力争做到学生在最后一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4)建立学费减免制度。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

(5)建立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可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鉴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般年龄偏小,有些入学时尚不具备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助学贷款可提供给学生家庭)。同时,具备实力的职业学校可由学校集中贷款后,与学生家长协商确立延期支付学习费用合同,以吸引更多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6)建立社会资助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参与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总体目标是,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构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3.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怎样的程序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

答:首先,家庭贫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或者是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学校递交经村委会(或居委会)核实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学校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将初步选定的贫困学生在校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复核通过。

4.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如何界定?

答: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由学生所在的学校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情况等进行界定。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是多少,以何种方式发给学生?

答: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用于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按学期发放,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6.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答:可以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请问,受到资助的学生因为家庭贫困的缘故仍然不能完成学业,怎么办?

答:要有效资助贫困生,应采取多种资助方式,既要提供各类助学金、奖学金,又要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对在一、二年级的学生以提供助学金、奖学金资助为主,对三年级学生也是在最后一年要让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使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使学生能够在学习中实践,在劳动实践中获得一定报酬,努力做到低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8.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能否申请助学贷款?

答: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可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鉴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般年龄偏小,有些入学时尚不具备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助学贷款可提供给学生家庭)。同时,具备实力的职业学校可由学校集中贷款后,与学生家长协商确立延期支付学习费用合同,以吸引更多的学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9.如何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助学金用在实处?

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助学金用在实处,是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要做好此项工作,关键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调查摸底,掌握贫困学生特别是特困学生的情况,从严掌握标准和条件,切实把资助资金落实到需要资助的学生身上。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规定,把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制度,将有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的助学金发放凭证分年度登记造册,保存3年备查。

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同时,还要接受广大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如有上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惩处。财政部和教育部将对各地、各学校资助贫困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资助工作做得好的地区和学校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10.对捐资资助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何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教育部文件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要对从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营利组织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的捐赠,比照有关公益性捐赠, 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基金,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捐资额度大的法人或自然人允许在基金前冠名。

11.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和措施有哪些?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政府、各高校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辅之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都可以通过上述措施得到资助。

为保证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规定,从2000年开始,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2006年6月,教育部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对所有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12.国家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请问,今后将主要采取哪些措施发展职业教育?

“十一五”期间,我国教育工作的三大任务是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任务的完成,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决定》提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要占到普通高校招生数的一半以上。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型人才迫切需求的需要,也是调整教育结构、满足人民群众职业教育需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需要。

二是要大力推进“四大工程”的实施。国务院《决定》提出的“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四大工程,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服务方向,我们将以这“四大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从服务就业出发,调整专业设置,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积极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四是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为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100亿元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五个计划予以支持。要通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职业院校在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资源共享等方面深化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

五是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央已决定“十一五”期间要安排专项经费40亿元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这是一项重大的温暖工程、民心工程,对于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按照中央的精神,在落实好中央财政经费的同时,指导并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进程,尽快把这一制度建立起来。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工作已经纳入了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下一步要抓好落实,以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13.您认为目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比较而言,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在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地方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上还存在着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引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舆论宣传还不够有力,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二是稳定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建立,投入增长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投入不足,导致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普遍较差,特别是实验实训设施设备缺乏、落后,很多学校缺乏必需的实验实训环节,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质量。加之职业院校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仍不健全,制约了大量贫困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

三是师资不足,水平偏低,特别是“双师型”教师缺乏。2005年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师比达到22.5:1,“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仅为12.3%,高职院校三分之二左右的教师没有生产实践经历和缺乏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难以完成相应的实训教学及指导工作。

四是现有教育教学模式和学制单一,教育教学内容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和社会需求,教育教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行业企业参与的良性机制尚未形成,产学结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才培养模式有待革新。

五是职业教育发展在地区和城乡之间不平衡问题突出,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基础十分薄弱,发展较慢。

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关键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动力,以基础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努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14.您认为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近几年来,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出现了持续增长的势头,特别是2005年,在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努力下,基本实现了扩招100万人的任务。按照教育部党组的工作部署,今年中等职业学校还要继续扩招100万人。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经过努力是可以完成任务的。应该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也还存在一些困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认识不高,还没有真正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二是有些地方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统筹协调不力,普高“三限”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私自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影响了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三是一些地方初中毕业生数量开始出现下降趋势,高中阶段教育生源有所减少。四是由于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投入不足,影响了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资源建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生规模的扩大。五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层次较低、收入不是很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报考的积极性。六是我国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接受职业教育与就业的关联度不是很密切,也使不少初中毕业缺乏接受职业教育的动力。七是一些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制约了一部分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八是一些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不规范,也影响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15.近年来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情况如何?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针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在办学管理体制体制和生源上出现的新变化, 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国家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贷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或者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各地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始终十分关注贫困家庭学生,采取多种方式对他们进行资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原有的助学方式也需要进行改革、调整和完善。2003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在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专门拿出200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工作,推动各地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的有效途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005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决定,为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中央财政“十一五”期间将每年安排8亿元、5年共计40亿元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努力推进覆盖整个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中央的推动和引导下,各地和各中等职业学校纷纷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加大投入,扩大资助覆盖面,另一方面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的制度建设。目前,全国已有湖北、江苏等12个省市出台了专门的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开展助学工作的文件,河南、广西等10多个地方的相关文件正在会签或制定中。据了解,2005年,各地安排资助经费2亿多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多万人;2006年计划安排资助经费近8亿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约56万人。

最近,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的制度设计,完善了相关政策,使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相信,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仅对当前中等职业教育完成扩招100万人的战略任务,而且对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对我国教育结构的调整、对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更新时间:2017-04-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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