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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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纪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市纪委各派出派驻机构: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实施办法》,市纪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公务接待上酒;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或内部食堂奢侈消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节日病”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六项检查:市人社局负责检查滥发津补贴情况;市总工会负责检查工会福利等规定执行情况;市财政局负责检查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公务商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公务接待禁酒情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检查公车私用情况(市公安局交管部门配合);市国税局通过税务发票系统筛选“四风”问题线索;市公安局负责检查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及出入私人会所情况。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围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对所监督单位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各牵头单位要迅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组建明察暗访组,分两批次(元旦、春节)开展检查工作。方案及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2月28日前报市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并对公务接待禁酒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应察未察、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究检查组的责任。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各地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检查结果分别于2019年1月12日、3月1日前报市纪委。

联系人:黄黎 陈枭一

联系电话:0710-3575408

邮 箱:hbxyjwdfs@126.com

中共襄阳市纪委

2018年12月22日

更新时间:2018-1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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