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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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营造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2月4日,我校特邀襄阳市中级法院龚彦铭法官来校开展以“培养法治观念,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学校党委书记高坤,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江利,团市委学少权益部副部长汪蓝梦,学校领导王楠、孙涛涛、钱玲出席活动。活动由孙涛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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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彦铭法官用生动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义务,使同学们明白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意义是什么,懂得如何学习宪法和遵守、维护、运用相关法律。龚法官还结合中职生实际,以案释法,讲解了危险驾驶罪、网络犯罪、侮辱罪、诽谤罪的特点并列举了案例进行分析,让全校师生对宪法及相关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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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书记高坤对全体同学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遵纪守法,进一步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强的信念,把握好人生的方向盘,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二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时代合格的中职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培养高雅的志趣爱好。

本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成功开展,有效提升了我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扣好“法治纽扣”。(通讯员:周勇鹍)

更新时间:2023-12-0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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